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議題

勞方

黃筠鈞

一、勞工運動的沿革

勞工運動的起點,可溯源至十九世紀初的工業革命。在工業革命以後, 全世界從農業社會跨入工業社會,人類的生產模式也開始發生巨大變化。工廠制度的確立與機械化生產技術的革新,使機器取代人力,許多農業的工作崗位不再被需要,農民的身分逐漸轉為工人,勞動的本質也隨之改變。所謂「受薪勞動者」的出現,即為十九世紀末年到二十世紀前半許多工業化國家共有的現象。人們不再靠種田自給自足,而是仰賴向雇主出售時間或勞動力以換取薪資。然而,雖然社會產值大幅提升,同時卻也帶來惡劣的工作條件。在資本主義發展的初期,對於資本家而言,壓低勞動者薪資是必須的。而勞動者受到資產階級剝削,生活也變得無以為繼。隨著二十世紀初期社會主義狂潮席捲全球,世界各地受苦的勞工階級被這樣的理想召喚,意識到勞資之間的不對等,便開始集結起來,形成了劇烈的勞資對抗。

二、從社會主義和馬克思主義看「勞工」這件事

相信大家一聽到勞工運動,就會聯想到「捶倒資本主義的高牆」,即無產階級與資本階級的對抗。無產階級係指沒有自己的生產資料,因此不得不向資本家出賣勞動力來維持生活的雇傭工人階級。此概念由馬克思所提出,他的《資本論》與《共產黨宣言》對後世影響深遠,並作為勞工運動思潮的重要理論基礎,而馬克思主義也為社會主義的其中一個分支。

對於社會主義者而言,社會性或社會意義是超出個人自由的。個人自由的充分實現,其實沒有辦法解決社會性的存在。社會的意義並不僅止於個人的加總,因為社會裡頭有很多有機的關係,也就是互動,並形成「有機連帶」。從社會主義的角度出發,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打造社會團結、重視集體性。舉例而言,個別工人的意義可能不大,但在整個社會中,工人階級則具有代表性。在此狀況下,每個人的社會身分皆具有一定程度的意義,如資本家和勞工階級的對抗並不是出自於個人的好惡,而是各自基於營利目的與保護權益免於受剝奪,有其行為基礎存在。社會主義所論述的是,社會並不是個人和個人之間的關係,而是基於社會身分,一個社會群體與另一個社會群體互動的關係。

在這樣的脈絡下,馬克思從唯物主義觀點出發,刻劃生產力與生產關係之間的矛盾,認為無產階級與資本階級之間的衝突是無法避免的,其必定會成為激起社會革命的主導力量,引發階級鬥爭。《共產黨宣言》中寫到:「無產者在這個革命中失去的只是鎖鏈。他們獲得的將是整個世界。全世界無產者,聯合起來!」,這段宣言應是各位耳熟能詳之語。所謂「鎖鏈」,即資本主義對人們日常生活的奴役。馬克思認為無產階級受到資本的剝削、掠奪與壓榨,必然處於弱勢的狀態,因此強調組織重要性,呼籲無產階級團結一起,才可能有足夠力量推翻資本階級的壓迫。馬克思也主張建立無產階級政權,推翻資本主義,創造一個沒有階級的共產社會,進而使全人類獲得解放。而後,共產主義的思潮激發俄國、中國等地革命的波瀾,走向專制極權化,顯示階級間的不對等確實會激起抗爭,卻也讓世界陷入意識形態的對立,迫使眾多以資本主義為主流的民主國家,開始反思勞工於社會中的處境與定位。

馬克思的思想固然有其可受批評之處,但對於勞工運動發展的影響,仍是毋庸置疑。

三、勞工運動的發展

勞工階級的意識覺醒後,各地漸漸開始有勞工運動出現,人們積極籌組工會,以示威遊行、抗議或罷工行動作為爭取權益的途徑,希望能換得和資本家對等談判的機會,並以歐洲、美國為起點。早期勞權的論述多圍繞在限制工作時數、提高工資和改善工作條件等議題,如 1847 年,英國國會經過多年爭議,終於簽下「女人和孩童一天不應工作超過 10 小時」的法條(沒錯,當時受剝削的無產階級並不只有男性工人,女人和童工也包含在內)。其後,勞工運動的範圍隨之擴大,甚至成為歐美革命浪潮的的主要動力。那時的抗爭者走進法國國會,把原本佔據立法機制的貴族硬生生擠到大廳右邊去,成為歷史上第一群被稱為「左派」的人。

歷經百餘年的鬥爭,勞工終於取得團結的合法性,除了可以組成工會以外,與資方協商破裂時,還擁有進行罷工的權利。此外,許多國家的工會發展為政治團體,主張勞工權益與福祉的爭取,在國內成為主要政黨取得執政權力,例如英國工黨即為歷史發展悠久的例子。從全球發展脈絡來看,勞工抗爭其實也與第三波民主化的進程相互形塑。伴隨威權勢力的解體,勞工階級希望能夠翻轉自身階級處境,試圖取得政治權利,也有研究指出,在南韓、巴西等國家,民主轉型的經歷都促成十分相近的勞工運動樣貌。然而,在經濟全球化的趨勢下,資本的流動變得容易,跨國企業逐漸壯大,取代國家成為全球經濟的推動者,造成工會力量的危機、勞動關係惡化、勞動去形式化,以及全球化結構性失業和貧富分配不均等問題,對勞動關係產生眾多影響。這樣的現象顯示未來在勞工議題仍有許多未知的挑戰,需要各國政府、勞工與企業共同協力解決、擬定對策,才可使勞工權益獲得充分保障,免於受到資本侵蝕。

四、我國勞工運動的困境

長年以來,我國工會組織率低落,集體協商能力薄弱,很少藉由勞資雙方進行協商去訂定各項勞動條件,而是透過行政和立法作為制約勞資雙方的權利義務,因此我國呈現「政府規範型」的勞資關係,政府的勞工政策走向就對勞資關係產生決定性影響。這個問題也許可被歸因於早期受到戒嚴令影響、傳統文化束縛,使勞工運動難以蓬勃發展。然而,工會在勞工運動中據仍扮演重要角色,需積極運作才可有效凝聚勞工的力量。且亞洲普遍的「勤奮」文化,也使人們可能將勞動視為理所當然,而忽略於自身權益的爭取。在 2022 年,台灣在世界總工時的排名名列第六名,可見我國的勞工權益現狀仍有很大的進步空間。

經過如此長時間的爭取,勞工權益看似已提升許多,綜觀近年來的發展趨勢,罷工運動卻還是不斷發生,顯示部分勞工仍未獲得合理對待;除基本權利之爭取外,基於勞權意識提升,罷工運動也成為勞工更進一步爭取集體權益的管道之一。但大眾對罷工通常抱持負面看法,如在長榮罷工案例中,有些人認為空服員罔顧乘客權益或對公司不忠誠,罷工運動似乎仍難以獲得民眾支持。不過,我們可以去思考的是,罷工作為集體權力抗爭的最後手段,為何勞工依舊需要透過這種激烈的方式,才能取得和資方有效協商的機會?要是工會與資方進行更多溝通,是不是就能在不影響業務運行的情況下取得共識?